臺南法院 112賢106329

臺南市新市區港子墘段158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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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3/28 ~ 2024/06/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6.4
保證金:
65.3
總坪數:
187.6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187.6 坪
總現值:
508.4 萬
拍後增值:
1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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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港子墘段 1584地號,面積 1,240 m2,持分 1/2,326.4 萬
(特定農業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6,總底價 510萬,保證金 102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2拍,2024/3/5,總底價 408萬,保證金 81.6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4/3/26,總底價 326.4萬,保證金 65.3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道路用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 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 求權,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有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市區 港子墘段 1584地號
1,240 m2 × (1/2) × 8,200 元 - 326.4 萬元
= 1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3拍 不點交
9.8 坪 / 5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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