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2儉25000

苗栗縣後龍鎮龍社段9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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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
保證金:
1.1
總坪數:
1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8 坪
總現值:
10.1 萬
拍後增值:
5 萬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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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社段 94地號,面積 1,165.2 m2,持分 604/15675,3.8 萬
2.
苗栗縣 後龍鎮 龍社段 96地號,面積 381.4 m2,持分 604/15675,1.3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9,總底價 7.7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3/28,總底價 6.3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院於112年10月18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
2.
96地號為雜草地、香蕉數棵,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3.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4.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 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 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 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 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 定之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社段 94地號
1,165.2 m2 × (604/15675) × 1,700 元 - 3.8 萬元
= 3.8萬元
2.
苗栗縣 後龍鎮 龍社段 96地號
381.4 m2 × (604/15675) × 1,700 元 - 1.3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1拍 不點交
29 坪 / 40.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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