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春55727

彰化縣芬園鄉新縣庄段18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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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0 ~ 2024/07/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
總坪數:
6.9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6.9 坪
總現值:
11.6 萬
拍後增值:
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縣庄段 185地號,面積 108.1 m2,持分 7/42,6.4 萬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縣庄段 186地號,面積 189.8 m2,持分 4/162,3.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3,總底價 1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4/3/5,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4/4/9,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空 地,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 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 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六、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 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 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 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芬園鄉 新縣庄段 185地號
108.1 m2 × (7/42) × 5,100 元 - 6.4 萬元
= 2.8萬元
2.
彰化縣 芬園鄉 新縣庄段 186地號
189.8 m2 × (4/162) × 5,100 元 - 3.2 萬元
= -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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