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2義33865

南投縣竹山鎮大鞍段4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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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4
總坪數:
2,797.4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2,797.4 坪
總現值:
157.2 萬
拍後增值:
115.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張鈞䆣
張鈞䆣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竹山鎮 大鞍段 413地號,面積 20,113 m2,持分 1/4,22.4 萬
2.
南投縣 竹山鎮 大鞍段 413-2地號,面積 16,877 m2,持分 1/4,19.2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4/2/21,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2拍,2024/3/20,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停拍,2024/4/30,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土地無路可達,依航照圖觀之為雜 木林;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土地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或出租出借 等情事,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
2.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整體地形呈不規則形,地勢高低起伏,未臨 路,無法抵達現場。
3.
本件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 權,惟應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 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 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拍賣之413地號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 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 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413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413-2地號為山坡 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竹山鎮 大鞍段 413地號
20,113 m2 × (1/4) × 170 元 - 22.4 萬元
= 63.1萬元
2.
南投縣 竹山鎮 大鞍段 413-2地號
16,877 m2 × (1/4) × 170 元 - 19.2 萬元
= 5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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