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曜15956一

桃園市平鎮區平德段15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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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4/5/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1.2
保證金:
26.3
總坪數:
15.5
坪單價:
8.5萬/坪
持分地坪:
15.5 坪
總現值:
91.6 萬
拍後增值:
-3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平德段 153地號,面積 1,842.6 m2,持分 1/36,131.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2,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13.2萬/坪,流標
2拍,2024/4/11,總底價 164萬,保證金 32.8萬,坪單價 1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件標的物上有門牌號碼:平德路4巷61號、63號、65號、67號、69號等建物佔 用,上述建物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拍賣範圍之列,請投標人注意。本 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標的上所設定之地上權拍定後不塗銷,另所設定之抵押權拍定後塗銷。本件拍賣標的上所設定之地上權,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者, 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 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 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就坐落之拍 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或其他亦主張得優先承買之人對該第三人 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另行訴 訟解決,並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另本項次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前項次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併此說明。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平鎮區 平德段 153地號
1,842.6 m2 × (1/36) × 17,900 元 - 131.2 萬元
= -3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2
1拍 不點交
7.3 坪 / 185 萬
2024/5/23
1拍 點交
24.7 坪 / 60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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