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蘭53369

高雄市永安區復興段54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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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4
總坪數:
27.7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27.7 坪
總現值:
53.1 萬
拍後增值:
11.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復興段 549地號,面積 274.6 m2,持分 1/3,41.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0,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9月13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土地有一棟建物(門牌號碼為永 安區復興路2巷6號)座落其上,部分為空地,另債權人代理人具狀查報本件土地上有雜草及一棟2層樓透天建物(門牌號碼為高雄市永安區復興路2巷6號),惟實 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 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 樣條件繳足價金時,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 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 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 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 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 主張優先承買。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永安區 復興段 549地號
274.6 m2 × (1/3) × 5,800 元 - 41.6 萬元
= 11.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1
3拍 不點交
35.8 坪 / 5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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