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蘭59702

高雄市美濃區光明段36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21.1萬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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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
保證金:
4
總坪數:
74.3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74.3 坪
總現值:
29.5 萬
拍後增值:
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光明段 369地號,面積 203.6 m2,持分 1/2,8.4 萬
2.
高雄市 美濃區 光明段 375地號,面積 287.7 m2,持分 1/2,11.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0,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24.8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11月3日指界時陳稱本件二筆土地相鄰,目前部分土地 種植香蕉、部分土地為雜樹林;另依鑑價報告所載,369及375地號土地均種植 果樹,另369地號土地部分有老舊之鐵皮屋一間及圍籬,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 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 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 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 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 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 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 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 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369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 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 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 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 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 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者,應自行負責。
4.
若有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承租人,則該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 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本院主張優先承買。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美濃區 光明段 369地號
203.6 m2 × (1/2) × 1,200 元 - 8.4 萬元
= 3.8萬元
2.
高雄市 美濃區 光明段 375地號
287.7 m2 × (1/2) × 1,200 元 - 11.6 萬元
= 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159.6 坪 / 8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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