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育68439

高雄市橋頭區興樹段32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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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6.8
保證金:
9.4
總坪數:
5.9
坪單價:
7.9萬/坪
持分地坪:
5.9 坪
總現值:
55.3 萬
拍後增值:
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橋頭區 興樹段 327地號,面積 297.4 m2,持分 1/48,11.6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橋頭區 興樹段 328地號,面積 636.7 m2,持分 1/48,35.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2,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4.6萬,坪單價 12.4萬/坪,流標
2拍,2024/4/16,總底價 58.4萬,保證金 11.7萬,坪單價 9.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11月14日查封標的物時,據地政人員稱327地號部分為 空地及雜樹,部分為門牌白樹路界樹巷12號房屋前鐵皮棚架(指界期日有停放車輛)及鐵皮建物1間、部分為私設道路;328地號上部分為雜樹,部分為雜草地, 並有門牌白樹路界樹巷12號房屋及未懸掛門牌平房一間,上開2地號土地相連。 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其共有人占有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 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 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 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土地上有地上物,地上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地上 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 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 決,請投標人注意。
5.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 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橋頭區 興樹段 327地號
297.4 m2 × (1/48) × 28,400 元 - 11.6 萬元
= 6萬元
2.
高雄市 橋頭區 興樹段 328地號
636.7 m2 × (1/48) × 28,400 元 - 35.2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1
特拍 不點交
1.1 坪 / 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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