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稱648-4地號土地為既成道路,以航照圖看似無建物占用,惟是否占 用應以鑑界結果為準,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 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 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2.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 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3.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及法令限制等)及占有使用情 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 續處理)。六、他項權利: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