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梅22475二

高雄市梓官區中崙段13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4
  • 67 點閱
  • 0 列管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3
總坪數:
2.1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總現值:
9.9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中崙段 139地號,面積 84.1 m2,持分 1/12,6.4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0,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8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標的於民國112年5月25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39 地號土地上為部分道路(中崙路113巷)、部分建物(中崙路113巷69號);惟實際 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標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 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139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 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 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4.
139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5.
本標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依標別順序依序開標,如先開標者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後順序之標別縱有投標,亦不予拍 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trial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第3次拍 賣)。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中崙段 139地號
84.1 m2 × (1/12) × 14,200 元 - 6.4 萬元
= 3.5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梓官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