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 封之通鎮通平段1355地號土地部分為休耕農地,部分水塘,部分水溝,部 分道路,部分雜草叢生,另1355地號土地內上有其他地號土地;1356地號 土地部分為休耕農地,部分為水塘,未臨路。
3.
112年12月27日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1355地號 土地現雜樹雜草,部分道路;1356地號土地無路可達,依航照圖判斷,部 分池塘,部分道路、雜樹雜草。
4.
113年1月12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1355地號土地部分為柏油道 路,其餘空地為雜草、樹木;1356地號上有池塘,其餘空地為雜草、樹 木。
5.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相連,其中1355地號土地現況為耕 地、雜草及道路使用;1356地號土地現況為雜草及池塘。
6.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有無分管 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