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丁56713三

屏東縣萬丹鄉灣內段99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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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 2024/07/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1.2
總坪數:
197.3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197.3 坪
總現值:
326.2 萬
拍後增值:
7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萬丹鄉 灣內段 993地號,面積 1,400 m2,持分 685/1470,25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2/27,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4/3/19,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4/4/9,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2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停拍,2024/4/25,停拍
法院筆錄 (9)
1.
本件土地993地號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2.
993地號其上有數建物佔用。
3.
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土地權源不明,拍定後需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標的其上設有地上權,拍定後不予塗銷,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 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 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6.
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未經trial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使 用執照核發日期:69年5月28日」,請應買人注意於拍定後請求分割時之上 開限制。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 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上之建物,如建物權利人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民法第 426條之2第1項,則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8.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9.
本件由債務人指定開標順序,如債務人未到場者,由司法事務官指定 之。另於賣得價金足以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其餘標別即停 止拍賣;如已拍定,仍得於分配精算後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萬丹鄉 灣內段 993地號
1,400 m2 × (685/1470) × 5,000 元 - 256 萬元
= 7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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