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2德30137乙

南投縣仁愛鄉武界段75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2.2
  • 76 點閱
  • 0 列管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2
保證金:
4.5
總坪數:
666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666 坪
總現值:
22 萬
拍後增值:
-0.2 萬
張鈞䆣
張鈞䆣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仁愛鄉 武界段 751地號,面積 11,220 m2,持分 1/6,18.6 萬
2.
南投縣 仁愛鄉 武界段 902地號,面積 1,990 m2,持分 1/6,3.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6,總底價 34.5萬,保證金 6.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27.6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2筆土地相連,均呈不規則狀,均為 雜木林山坡地,地勢陡峭,地形崎嶇;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無人占 有使用,無分管及出租、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
2.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751地號地形略呈L形;902地號地形略呈三角 形,地勢皆斜坡,現況皆為雜木林,標的皆無適宜道路可到達。
3.
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 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 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受。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
拍賣之751地號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森林區林業用地」,除依土地法第17 條之規定,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外,承買人之資格並無限 制。惟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除經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 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核准外,不得供林業用途以外使用。六、拍賣之902地號土地編定使用種類為「森林區農牧用地」,為耕地,無三七 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 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 文件。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仁愛鄉 武界段 751地號
11,220 m2 × (1/6) × 100 元 - 18.6 萬元
= 0.1萬元
2.
南投縣 仁愛鄉 武界段 902地號
1,990 m2 × (1/6) × 100 元 - 3.6 萬元
= -0.3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南投縣仁愛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