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4

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4弄2號3樓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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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361
保證金:
72.2
總坪數:
22.9
坪單價:
15.8萬/坪
持分地坪:
6.7 坪
公告建坪:
22.9 坪
總現值:
93.9 萬
拍後增值:
-14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五種住宅區
主建坪:
20.2 坪
附建坪:
2.7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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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東區 裕南段 1635地號,面積 213.9 m2,持分 150/10000,34.6 萬
(第五種住宅區 )
2.
臺南市 東區 裕南段 1635-1地號,面積 1,262.9 m2,持分 150/10000,204.8 萬
建物 (1)
1.
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4弄2號3樓,建號 1593,持分 1/1,121.6 萬
三層:66.65 合計:66.65 陽台8.91 (5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家用)
拍賣紀錄 (2)
1拍,2024/2/21,總底價 564萬,保證金 112.8萬,坪單價 24.7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451.2萬,保證金 90.3萬,坪單價 19.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假扣押查封時,現場大門深鎖,債務人不在場,建物居住使用狀況不明,系爭建物為無人管理之老舊公寓,無門鈴,敲門無人應門,經檢視信箱,均為債務人之信件。另據鑑價報告所載,系爭建物無增建。嗣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函送房屋現況調查表,大門深鎖未有人應門,且屋內已無居家物品,未有居住痕跡,顯已無人居住。系爭建物使用現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已盡初步調查義務,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聲請撤銷拍定或請求賠償,拍定後按現況點交,其餘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拍賣之不動產係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區分所有建物,其基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東區 裕南段 1635地號
213.9 m2 × (150/10000) × 42,400 元 - 34.6 萬元
= -21萬元
2.
臺南市 東區 裕南段 1635-1地號
1,262.9 m2 × (150/10000) × 42,400 元 - 204.8 萬元
= -12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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