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金拍 113屏金職辰15

屏東縣麟洛鄉農場段86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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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5 ~ 2024/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9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142.6
坪單價:
0.4萬/坪
持分地坪:
142.6 坪
總現值:
69.8 萬
拍後增值:
8.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屏東縣 麟洛鄉 農場段 864地號,面積 1,980.4 m2,持分 1/6,42.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屏東縣 麟洛鄉 農場段 866地號,面積 847.2 m2,持分 1/6,18.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60.9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拍賣標的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866地號未臨路,現為雜草林木叢生,出入須經由他人土地、圍籬及鐵柵欄,請應買人注意。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萬玖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
6.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
土地增值 (2)
1.
屏東縣 麟洛鄉 農場段 864地號
1,980.4 m2 × (1/6) × 1,600 元 - 42.3 萬元
= 10.5萬元
2.
屏東縣 麟洛鄉 農場段 866地號
847.2 m2 × (1/6) × 1,200 元 - 18.6 萬元
= -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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