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16

臺南市後壁區頂豐段10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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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7
保證金:
5.4
總坪數:
26.1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26.1 坪
總現值:
36.2 萬
拍後增值:
9.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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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豐段 105地號,面積 1,116.6 m2,持分 80/1035,26.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2/21,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41.6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4/4/2,總底價 33.3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應買,2024/4/8~2024/7/7,總底價 33.3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系爭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空地、部分上由「門牌號碼:崁頂55號」之建物及車棚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自行查證,上開建物及地上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2年度司執字第18216號)鑑價報告書核定底價。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六、本件土地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者,有優先承買權,並優先於土地共有人,惟建物所有權人需提出相關資料到院證明其符合該優購之資格。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頂豐段 105地號
1,116.6 m2 × (80/1035) × 4,200 元 - 26.7 萬元
= 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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