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586地號約在南田路50之3號對面之柏油 路、水溝之位置,585地號上有數棟建物(其中1棟為仁和巷1號)、空地與圍牆等;債權人代理人稱:586地號依現況供公眾使用,585地號土地上建物 為共有人所有,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
2.
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585地號地形呈不規則形、地上有多戶建物坐落, 出入道路為6米寬(586地號)。
3.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 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 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 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585地號為都市計畫住宅區、586地號為都市計畫道 路用地。
5.
586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應受土地法第93條規定:「依都市計畫 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但 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