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金拍 112投金職平169

南投縣埔里鎮麒麟段43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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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8
保證金:
4.8
總坪數:
48.5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48.5 坪
總現值:
24 萬
拍後增值:
0.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張鈞䆣
張鈞䆣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埔里鎮 麒麟段 434地號,面積 354.1 m2,持分 1/6,13.8 萬
2.
南投縣 埔里鎮 麒麟段 556地號,面積 607.2 m2,持分 1/6,10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36.9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29.6萬,保證金 5.9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23.8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434地號呈狹長狀,土地有部分為鐵皮屋占用,部分為空地,556地號土地呈狹長不規則狀,為中正路之巷道用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占有使用,未設分管契約,僅就債務人土地持分執行。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均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3.
本件僅就土地之應有部分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均未一併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自理。
4.
本件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本件係合併拍賣,如拍定後有共有人就其餘部分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聲明優先承買時,拍定人仍須就其餘部分應買。
5.
拍賣之土地均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參萬捌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埔里鎮 麒麟段 434地號
354.1 m2 × (1/6) × 1,500 元 - 13.8 萬元
= -4.9萬元
2.
南投縣 埔里鎮 麒麟段 556地號
607.2 m2 × (1/6) × 1,500 元 - 10 萬元
= 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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