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2苗金職土286

苗栗縣泰安鄉麻必浩段404-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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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9 ~ 2024/07/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5
保證金:
4.5
總坪數:
487.8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487.8 坪
總現值:
24.2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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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泰安鄉 麻必浩段 404-1地號,面積 119 m2,持分 3/4,1.3 萬
2.
苗栗縣 泰安鄉 麻必浩段 404地號,面積 2,031 m2,持分 3/4,21.2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22.5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6)
1.
112年9月14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麻必浩段404─1地號土地為道路;404地號土地為雜木。
2.
112年10月11日債權人具狀陳報不動產現況,404─
3.
404地號土地為雜木及道路。
4.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404─
5.
404地號土地為雜草雜木。
6.
上開土地上之地上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7.
本件拍賣之土地:
8.
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9.
若優先承買權人對上開標的物行使優先承買權,應依同一條件連同合併拍賣且擁有應有部分或一同承租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不得擇一行使。拍定人對於其餘標的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應買。
10.
如就優先承買權之主張有爭議時,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後,本公司或法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土地使用分區:404─
11.
404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12.
本件拍賣之404─
13.
404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14.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15.
他項權利:無他項權利設定。
1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貳萬伍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泰安鄉 麻必浩段 404-1地號
119 m2 × (3/4) × 150 元 - 1.3 萬元
= 0萬元
2.
苗栗縣 泰安鄉 麻必浩段 404地號
2,031 m2 × (3/4) × 150 元 - 21.2 萬元
= 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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