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七68031

桃園市大溪區烏塗段28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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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
保證金:
2.2
總坪數:
24.4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24.4 坪
總現值:
8.1 萬
拍後增值:
-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烏塗段 285地號,面積 242 m2,持分 1/3,11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5,總底價 17.1萬,保證金 3.5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2拍,2024/4/9,總底價 13.7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雜林地。又本件係拍賣標的土 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有實際占有部分或共有人有分管之情形,故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標的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其應買資格與使用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該條例後始投標應買(若須提出經主管機關 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者,該證明文件應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否則 投標無效)。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 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 所不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又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使用現況若與查封時不符者,請應買人自行再查明實際 情形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再行爭執。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大溪區 烏塗段 285地號
242 m2 × (1/3) × 1,000 元 - 11 萬元
= -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9
3拍 不點交
118.1 坪 / 256 萬
2024/5/28
1拍 不點交
25.4 坪 / 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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