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橋金職申32

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105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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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5 ~ 2024/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2
總坪數:
66.2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66.2 坪
總現值:
8.5 萬
拍後增值:
-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1057地號,面積 10,499 m2,持分 1/48,9.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7,總底價 1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3/20,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95年4月24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1057地號土地上有種植果樹與雜木,債權人代理人稱該果樹與雜木均為共有人種植,僅對土地部分查封。執行法院復於民國112年11月24日再執行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1057地號土地無對外道路,部分為湖泊、部分雜樹林,高低落差甚鉅,雨水會造成水塘;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玖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5.
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身分如係屬於第34條規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田寮區 田寮段 1057地號
10,499 m2 × (1/48) × 390 元 - 9.6 萬元
= -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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