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24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52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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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5 ~ 2024/07/1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1
保證金:
3.3
總坪數:
8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82 坪
總現值:
23.4 萬
拍後增值:
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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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27地號,面積 7,818 m2,持分 1/112,3.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52地號,面積 2,643 m2,持分 1/112,4.5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66-1地號,面積 2,722 m2,持分 1/56,2.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4.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68地號,面積 3,441 m2,持分 1/28,5.2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5.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68-1地號,面積 526 m2,持分 1/84,0.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7,總底價 25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3/20,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4/10,總底價 16.1萬,保證金 3.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本案會同地政指界時,編號1土地範圍甚大,其上除有一棟磚造平房及前方空地外,絕大多為雜竹林,編號2土地上部分有數棟平房、部分為雜竹林,編號3土地為河床地及河道,編號
2.
5土地為雜竹林,可通行之路甚為狹小。另據前案鑑價報告記載,編號
3.
2土地上有建物、部分為雜木,編號3土地部分為雜木、部分有水溝,編號4土地為雜木林、編號5土地部分為雜木林、部分有竹子。上開建物、地上物權利歸屬及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陸萬壹仟肆佰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本件第一拍價格引用前案(111年度司執字第1003號)鑑價報告核定底價。
6.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六、編號
7.
5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10.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賣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5)
1.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27地號
7,818 m2 × (1/112) × 670 元 - 3.2 萬元
= 1.5萬元
2.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52地號
2,643 m2 × (1/112) × 2,900 元 - 4.5 萬元
= 2.3萬元
3.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66-1地號
2,722 m2 × (1/56) × 670 元 - 2.6 萬元
= 0.7萬元
4.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68地號
3,441 m2 × (1/28) × 670 元 - 5.2 萬元
= 3萬元
5.
臺南市 白河區 糞箕湖段木屐寮小段 568-1地號
526 m2 × (1/84) × 670 元 - 0.6 萬元
= -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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