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2辛49125

屏東縣車城鄉褒忠路61之1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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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 2024/07/24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62.8
保證金:
12.6
總坪數:
35.6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35.6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35.6 坪
廣銘
廣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NA
地 址:屏東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1)
1.
屏東縣車城鄉褒忠路61之1號,建號 暫581,持分 1/2,62.8 萬
1樓層:156.892樓層:78.70合計:235.59 -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7,總底價 98萬,保證金 19.6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2拍,2024/3/28,總底價 78.4萬,保證金 15.7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3拍,2024/4/18,總底價 62.8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建物據查封筆錄所載現為第三人使用,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使用或協議分管不 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僅拍賣建物之應有部分,該建物所坐落之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或應買人 注意。
3.
本件拍賣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4.
本件建物係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標的坐落之土地非在本件拍賣範圍之內,又土地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則有優先承買權。若均主張優先承買時, 土地所有人較前項建物共有人優先,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 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賣標的,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可否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由拍定人自行向地 政機關洽辦,與本院權責無關;且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
鄰近待拍
2024/5/9
3拍 不點交
2.9 坪 / 3.2 萬
2024/5/15
1拍 不點交
968.8 坪 / 618.5 萬
2024/5/21
1拍 點交
2,004.4 坪 / 1,1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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