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十93966乙

桃園市龍潭區金龍段1227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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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列管
  • 2024/4/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8
保證金:
7.8
總坪數:
115.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15.7 坪
總現值:
638.8 萬
拍後增值:
60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桃園市 龍潭區 金龍段 1227地號,面積 20.4 m2,持分 1/1,2.3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2.
桃園市 龍潭區 金龍段 1245地號,面積 157.4 m2,持分 1/1,16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3.
桃園市 龍潭區 金龍段 1257地號,面積 204.8 m2,持分 1/1,20.5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4,總底價 60.4萬,保證金 12.1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4/4/11,總底價 48.4萬,保證金 9.7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件拍賣標的經本院112年11月17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
2.
1245地號現為龍潭區龍華路526巷道;1257地號為龍華路526巷67弄巷道。
3.
標的現供公眾通行使用,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本件拍賣標的於前案111司執字第93253號強制執行案件曾有「死巷」 之嫌惡設施記載,請應買人注意。
5.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 積、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 地現況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六、本件標的物分甲、乙標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 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 定本院仍得撤銷超額部分之拍定。又債務人應自行注意並得到場指定拍定 之標的物,否則得由本院指定並得於開標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由本院撤 銷其中一標或數標標的之拍定。
土地增值 (3)
1.
桃園市 龍潭區 金龍段 1227地號
20.4 m2 × (1/1) × 16,700 元 - 2.3 萬元
= 31.8萬元
2.
桃園市 龍潭區 金龍段 1245地號
157.4 m2 × (1/1) × 16,700 元 - 16 萬元
= 246.8萬元
3.
桃園市 龍潭區 金龍段 1257地號
204.8 m2 × (1/1) × 16,700 元 - 20.5 萬元
= 32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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