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己49682一

雲林縣斗六市崙北段64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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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 2024/08/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5
保證金:
4.5
總坪數:
11.3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11.3 坪
總現值:
41.7 萬
拍後增值:
19.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斗六市 崙北段 644地號,面積 441.4 m2,持分 1/24,10.7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雲林縣 斗六市 崙北段 645地號,面積 453.2 m2,持分 1/24,11.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3,總底價 34.9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2拍,2024/4/3,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 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 後不點交。
2.
無他項權利。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 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如有多數共有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 比例共同承買。六、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 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斗六市 崙北段 644地號
441.4 m2 × (1/24) × 11,200 元 - 10.7 萬元
= 9.9萬元
2.
雲林縣 斗六市 崙北段 645地號
453.2 m2 × (1/24) × 11,200 元 - 11.8 萬元
= 9.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 2024/8/1
應買 不點交
4.4 坪 / 5.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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