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2中金職雨366九

臺中市大甲區順帆段41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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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4
保證金:
6.7
總坪數:
17.9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17.9 坪
總現值:
14.8 萬
拍後增值:
-7.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蕭若穎
蕭若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順帆段 416地號,面積 1,111.7 m2,持分 68375/1281110,22.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8.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22.4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貳萬肆仟元,以先行具狀者得標。
3.
本件拍賣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
4.
本件拍賣416地號土地為水溝圳包圍,其上種植蔬菜、香蕉樹,與頂後厝子段17地號土地均由同一小巷進入,416地號土地為其前方。作物非本次拍賣範圍,佔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
6.
本標416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7.
本件拍賣416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8.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順帆段 416地號
1,111.7 m2 × (68375/1281110) × 2,500 元 - 22.4 萬元
= -7.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3拍 不點交
32.5 坪 / 1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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