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金拍 112中金職雨366四

臺中市大甲區順帆段12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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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9
總坪數:
2.3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2.3 坪
總現值:
2.9 萬
拍後增值:
-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何棋澄
何棋澄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一零四安鑫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西區市府路39號4F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順帆段 123地號,面積 1,676 m2,持分 7759/1676006,6.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10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8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分別標價,按標別拍賣。如其中部分拍定之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後,已足清償債權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萬肆仟元,以先行具狀者得標。
3.
本件拍賣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
4.
本件拍賣123地號土地其上有五棟建物(含磚造車庫)(門牌號碼:大甲區順帆路41號)、鐵皮工廠一半占用。建物非本次拍賣範圍,佔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
6.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建物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大甲區 順帆段 123地號
1,676 m2 × (7759/1676006) × 3,800 元 - 6.4 萬元
= -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3拍 不點交
32.5 坪 / 1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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