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37一

雲林縣元長鄉頂寮段135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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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6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00.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00.3 坪
總現值:
27.2 萬
拍後增值:
9.6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頂寮段 1350地號,面積 53,732 m2,持分 1/162,17.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27.4萬,保證金 5.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22萬,保證金 4.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土地現況為數棟建物坐落,部分為低漥地、水池、空地、雜樹。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建物,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柒萬陸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無他項權利。
5.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六、本標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但僅能對直接相毗鄰之標的主張優先承買。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則其餘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為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直接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皆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法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頂寮段 1350地號
53,732 m2 × (1/162) × 820 元 - 17.6 萬元
= 9.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特拍 不點交
119.3 坪 / 2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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