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同28

雲林縣麥寮鄉後安村後安127之1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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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1.1
保證金:
4.3
總坪數:
18.2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9.9 坪
公告建坪:
18.2 坪
總現值:
13.8 萬
拍後增值:
1 萬
主建坪:
17.8 坪
附建坪:
0.4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麥寮鄉 豐安段 105-4地號,面積 131.1 m2,持分 1/4,12.8 萬
建物 (1)
1.
雲林縣麥寮鄉後安村後安127之1號,建號 187,持分 1/4,8.3 萬
第一層:111.84 第二層:116.12 屋頂突出物:7.46 合計:235.42 陽台(加強磚造)4.77 (加強磚造、住宅)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6,總底價 32.7萬,保證金 6.6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26.3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未保存登記建物後安127之1號房屋坐落105─4地號土地上,據債務人弟弟在場稱建物由其居住,有壁癌,下雨時會漏水,未據債權人、債務人陳報不動產使用情形,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無他項權利。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優先承購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得標人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權;但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定期通知到本公司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187建號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面積以實測為準),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麥寮鄉 豐安段 105-4地號
131.1 m2 × (1/4) × 4,200 元 - 12.8 萬元
= 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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