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同25二

雲林縣大埤鄉興安段19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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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
保證金:
3.4
總坪數:
33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33 坪
總現值:
30.5 萬
拍後增值:
1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興安段 191地號,面積 618.9 m2,持分 1/60,1.6 萬
2.
雲林縣 大埤鄉 興安段 192地號,面積 1,184.4 m2,持分 1/12,15.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26.4萬,保證金 5.3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21.2萬,保證金 4.3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17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相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有使用部分,其中191地號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占用;其中192地號土地,部分土地為私設巷道,部分土地上有第三人所有之建物占用。另因前開建物與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拍定後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均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柒萬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4.
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公司或法院定期通知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六、本標別拍賣之2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自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1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優先承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5.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法院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請應買人先自行查明。又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人應自行負擔向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大埤鄉 興安段 191地號
618.9 m2 × (1/60) × 2,800 元 - 1.6 萬元
= 1.3萬元
2.
雲林縣 大埤鄉 興安段 192地號
1,184.4 m2 × (1/12) × 2,800 元 - 15.4 萬元
= 1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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