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平548

雲林縣虎尾鎮埒堀段3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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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4
保證金:
4.1
總坪數:
14.2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14.2 坪
總現值:
46.1 萬
拍後增值:
2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埒堀段 37地號,面積 74.1 m2,持分 1/4,8 萬
2.
雲林縣 虎尾鎮 埒堀段 39地號,面積 114.2 m2,持分 1/4,12.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31.7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25.4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20.4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稱
2.
39地號土地合併使用,37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水溝,39地號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為住家(磚造樓房數棟)前之空地,從衛星圖上觀之應無房子占用,惟仍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準。依鑑價報告記載兩筆土地相鄰,現況為12米雲74縣鄉道之一部分,供公眾通行之用。地上建物均非拍賣範圍,建物所有權及占有權源均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自理;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拾萬肆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4.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5.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及法令限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虎尾鎮 埒堀段 37地號
74.1 m2 × (1/4) × 9,800 元 - 8 萬元
= 10.1萬元
2.
雲林縣 虎尾鎮 埒堀段 39地號
114.2 m2 × (1/4) × 9,800 元 - 12.4 萬元
= 1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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