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2雲金職平552

雲林縣褒忠鄉忠東段49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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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4
保證金:
3.1
總坪數:
4.3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4.3 坪
總現值:
26 萬
拍後增值:
10.7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493地號,面積 127 m2,持分 1/9,15.3 萬
2.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498地號,面積 1 m2,持分 1/9,0.1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23.9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5.6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15.4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493地號土地上有未在拍賣範圍內門牌為中正路30號之鐵皮屋坐落;498地號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道路。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拾伍萬參仟柒佰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3.
無他項權利。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他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他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其餘部分。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493地號
127 m2 × (1/9) × 18,400 元 - 15.3 萬元
= 10.7萬元
2.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498地號
1 m2 × (1/9) × 6,600 元 - 0.1 萬元
= 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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