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之373-1地號土地於民國112年10月23日到現場查封時,其上有門牌號碼:大同鄉梵 梵85號、85-1號房屋坐落,本件所拍賣之15建號房屋為門牌號碼:大同鄉梵梵85-1號房屋, 在場第三人侯○壢稱本件查封建物(二層樓房)原係門牌85號,後來分戶改為85-1號,但建物 謄本並未變更。現場門牌85號(不在拍賣範圍)為85-1號旁鐵皮平房,二屋並未相通,另15建 號一樓前方鐵皮建物(與屋內相連),本件投標人請查明注意拍賣之範圍,本件拍定後不點 交。
2.
本標內暫編36建號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 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 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另該建物占用相 鄰土地,使用權屬不明,占用責任由拍定人自行處理。
3.
本件投標人於投標前請自行向地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調閱執行標的不動產之最新公開資訊, 以資參酌評估。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 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本標之投標人應具有原住民身分始得應買,投標人於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原住民資格文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