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如119882

臺南市白河區關子嶺段490-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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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7.2
保證金:
61.5
總坪數:
4,598.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4,598.9 坪
總現值:
395.3 萬
拍後增值:
88.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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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關子嶺段 490-4地號,面積 15,203 m2,持分 1/1,307.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6,總底價 480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4/4/16,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6.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現場指界時,具地政人員指出,土地前有圍欄無法進入,無法得知該土地是否 臨路,依空照圖為雜樹林。另據鑑價報告指出土地上為雜竹雜樹,未臨路,須經由他人土地使能進入。土地無法到達,是否有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 定後不點交。
2.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3.
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同條例第三十四條 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 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但書規定而得承受耕地者,應於投 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於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 聲明不合法,且不許嗣後補正)。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 海砂屋/土地面積短少……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 查明,審慎投標。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 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白河區 關子嶺段 490-4地號
15,203 m2 × (1/1) × 260 元 - 307.2 萬元
= 88.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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