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2北112397

臺南市大內區二重溪段1-1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8.7
  • 68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8.7
保證金:
9.8
總坪數:
328.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28.4 坪
總現值:
60.8 萬
拍後增值:
1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小明
您還在每天上下架法拍案件嗎?
本區塊法拍專員功能讓你免維護即曝光最新法拍案件
誠摯邀請全台各縣市專業法拍業者加入
免費提供半年試用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二重溪段 1-15地號,面積 7,600 m2,持分 1/7,48.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3,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4/3,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查封土地由產業道路無法到達,須經他人土地通行,就空照圖所示, 應為雜木林。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出租人出賣或出典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惟優購權身分之有無以拍定時為準,且主張優購權人須 於優購期間內提出有優購權之證明文件(如租賃契約等)以供審查後,始得 優先承買。六、拍賣之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規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 第三十三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三 十三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 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大內區 二重溪段 1-15地號
7,600 m2 × (1/7) × 560 元 - 48.7 萬元
= 12.1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大內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