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2年12月6日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三灣鄉永 和山段222地號土地上為雜草;222-16地號土地上有一個網室(無人使 用),其他為道路及雜草。
2.
112年12月14日債權人代理人具狀稱:查封之
3.
222-16地號土地緊鄰產 業道路,含1座無使用網室,大部分為雜草地,無租地耕作及第三人占用情 形。
4.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之地上物、農作物等,占有使用情形不明,其中222地 號土地如無第三人占用,拍定後點交;222-16地號土地則不點交。均請應 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