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均未臨路,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建物坐落。本件 土地上地上物及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 投標人注意。本件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 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 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