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國112年9月7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陳稱編號1至5土地相連,編號2土地上有鴿舍,旁邊為水溝、果樹等,為溪州一路223巷4弄
2.
6號道路旁水溝另一側。至於實際詳情及使用現況,請投標人自行查明。
5.
4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因無法查悉債務人確切使用範圍,故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如對是否有優先承購權有爭執時,以實體訴訟為準。六、本件編號2土地上有鴿舍,該鴿舍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依鑑價報告所載,編號2土地均為住宅區,編號3土地為綠帶,編號4土地為農業區,請投標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經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應由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10.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