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拍賣土地現況:三馬公市文 石段1455地號:現為田地,上有種植短期農作,距離西側道路約30公尺, 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四馬公市文石段1456地號:現為田地, 上有種植短期農作,距離西側道路約40公尺,東南側疑似有一口井坐落以 實測為準,有無其他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三四土地相連,1455地 號在西側、1456地號在東側。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份。
2.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 條第1 項或民法第460 條之1 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 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 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 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