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法院 112義3834一

澎湖縣馬公市文石段144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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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3 週二 下午 02:0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8
保證金:
5.4
總坪數:
10.8
坪單價:
2.5萬/坪
持分地坪:
10.8 坪
總現值:
10.2 萬
拍後增值:
-16.6 萬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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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澎湖縣 馬公市 文石段 1440地號,面積 1,279.6 m2,持分 1/40,24 萬
2.
澎湖縣 馬公市 文石段 1441地號,面積 141.9 m2,持分 1/40,2.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19,總底價 33.5萬,保證金 6.7萬,坪單價 2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無抵押權設定。
2.
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3.
拍賣土地現況:一馬公市文 石段1440地號:雜草、銀合歡叢生,無聯外道路,人員難以進入,距離西 側道路約100公尺,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二馬公市文石段1441 地號:雜草、銀合歡叢生,無聯外道路,人員難以進入,距離西側道路約 60公尺,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一二土地相連,1440地號在東側、1441地號在西側。    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份。
4.
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 項規定者,有 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 條第1 項或民法第460 條之1 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六、 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 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 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6.
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
土地增值 (2)
1.
澎湖縣 馬公市 文石段 1440地號
1,279.6 m2 × (1/40) × 2,800 元 - 24 萬元
= -15萬元
2.
澎湖縣 馬公市 文石段 1441地號
141.9 m2 × (1/40) × 3,500 元 - 2.8 萬元
= -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14
1拍 不點交
9.2 坪 / 1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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