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拍賣土地現況:一馬公市馬公 段438地號:依登記資料顯示其上有一5077建號建物,現場有一建物門牌為新生 路33號(大同書局)坐落其上,東南側鄰近道路,有無其他地上物坐落其上以 實測為準。二馬公市馬公段439地號:依登記資料顯示其上有一5077建號建物, 現場有一建物門牌號碼新生路33號(大同書局)坐落其上,距離東南側道路約5 公尺,有無地上物坐落其上以實測為準。 一二土地相連,438地號在東南側、439地號在西北側。上開查封標的債務人均僅共有持分,無特定佔有部份。
4.
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 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 第1 項規定者,有 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澎府建使字第94號 使用執照,屬法定空地認定範疇。六、優先承買權人未依通知於限期內繳足價金者,視為放棄優先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