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3竹金職方20

新竹縣關西鎮馬武督段馬武督小段18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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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3.2
保證金:
16.7
總坪數:
58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589 坪
總現值:
77.9 萬
拍後增值:
-5.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唐宸
唐宸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春法拍
地 址:新竹市中山路312巷1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竹縣 關西鎮 馬武督段馬武督小段 182地號,面積 1,678 m2,持分 1/4,1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竹縣 關西鎮 馬武督段馬武督小段 183地號,面積 4,462 m2,持分 1/4,44.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3.
新竹縣 關西鎮 馬武督段馬武督小段 184地號,面積 1,649 m2,持分 1/4,19.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0,總底價 130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0.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法院民國87年6月26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均為自然生雜木,距馬路約數百公尺,位於一山稜線之後;嗣112年11月29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稱通往土地之道路受鐵柵門攔阻,無法通行查看現況,依航照圖顯示,182地號、183地號有部分建築坐落,部分為茶園、雜林;184地號為雜林。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以上地上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使用關係不明,拍定人應自行解決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
3.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法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宜,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金。
4.
本件不動產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5.
本件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六、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持分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6.
如本件土地於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者,拍定人將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3)
1.
新竹縣 關西鎮 馬武督段馬武督小段 182地號
1,678 m2 × (1/4) × 400 元 - 19.2 萬元
= -2.4萬元
2.
新竹縣 關西鎮 馬武督段馬武督小段 183地號
4,462 m2 × (1/4) × 400 元 - 44.8 萬元
= -0.2萬元
3.
新竹縣 關西鎮 馬武督段馬武督小段 184地號
1,649 m2 × (1/4) × 400 元 - 19.2 萬元
= -2.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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