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2年8月28日查封及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崇德段737地號上種植果樹,984地號上有門牌西德路山腳巷5號鐵皮建物及雜樹林,953地號上有二豬舍,951地號上有種植數株龍眼樹,959地號有門牌崇德路山頂巷20─
3.
20─1號建物及鐵皮涼棚、巷道及果樹十餘株。債權人於民國112年9月1日陳報稱,崇德路737地號係位於西德路旁其上種有果樹,為何人所有不明;崇德段984地號上有門牌:西德路山腳巷5號之鐵皮屋坐落及部分雜林,占有情形不明;崇德段953地號上有豬舍一座,所有人不明;崇德段951地號上種有龍眼樹所有人不明;崇德段959地號上有數棟建物坐落及部分為巷道,使用權源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拍賣984地號、959地號、953地號土地上有地上物及737地號、951地號、959地號土地上有農作物,建物、地上物及農作物占用土地權源不明;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地上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本件土地上之農作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地上物及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737地號、953地號、959地號及984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