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776地號土地位於桃園市觀音區廣興一路269號房屋對面土地,上有祠堂(門牌號碼:桃園市觀音區廣興一路300號)等建築物。另據債權人陳報,
4.
776地號土地為雜林地,上有一建物為徐氏宗親祖厝,為土地持份人所共同持有。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由應買人自行查明。
6.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拍賣標的
7.
776地號土地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並由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有優先承買權。
8.
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76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觀音都市計畫(民國95年3月27日)乙種工業區及道路用地;77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觀音都市計畫(民國95年3月27日)乙種工業區,供投標人參考。(惟都市計畫案及土地之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投標前宜自行查詢)。
9.
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結果為準。如因重測之結果致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與拍賣公告有所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