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己60904一

彰化縣永靖鄉永福段6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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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9.2
保證金:
83.8
總坪數:
349.1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349.1 坪
總現值:
300 萬
拍後增值:
-119.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福段 64地號,面積 2,492 m2,持分 1154/2492,419.2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9,總底價 524萬,保證金 104.8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拍賣之土地現為雜林地。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債務人未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拍 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敷清償債權及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時,他標即予停拍,如有 投標亦不拍定,如有拍定,本院就後順序標,亦得撤銷拍定。
3.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本標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1〉出租耕地之承租人。〈2〉共有土地現耕之共有人。〈3〉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需提出現耕證明。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定期協調決定之,協調不成,共有人依比例 應買,毗連耕地所有人依抽籤決定之。但得標人為現耕之共有人或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人時,則其餘現耕之 共有人或毗連耕地所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六、64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 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福段 64地號
2,492 m2 × (1154/2492) × 2,600 元 - 419.2 萬元
= -119.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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