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助壬2045二

彰化縣永靖鄉永社段840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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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
保證金:
27.2
總坪數:
108.7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108.7 坪
總現值:
140.2 萬
拍後增值:
4.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社段 840地號,面積 1,797 m2,持分 1/5,13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總底價 170萬,保證金 34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土地種植數株景觀作物。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 占用情形不明,地上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 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 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 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5.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六、土地由第三人承租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 先承買權。
6.
土地亦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 人對毗連之耕地亦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 先順序分別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 現耕所有權人、土地共有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永靖鄉 永社段 840地號
1,797 m2 × (1/5) × 3,900 元 - 136 萬元
= 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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