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新99075

桃園市觀音區二聖路227巷3號

2拍 點交 停拍 內容變更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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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120
保證金:
224
總坪數:
54.2
坪單價:
20.7萬/坪
持分地坪:
17.8 坪
公告建坪:
54.2 坪
總現值:
205.6 萬
拍後增值:
-354.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主建坪:
51.2 坪
附建坪:
2.9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4層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觀音區 草新段 478-34地號,面積 35.9 m2,持分 1/1,336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2.
桃園市 觀音區 草新段 478-38地號,面積 230.3 m2,持分 2/20,224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觀音區二聖路227巷3號,建號 2735,持分 1/1,560 萬
1樓層:35.632樓層:363樓層:364樓層:36突出物一層面積:25.75合計:169.38 屋簷9.63 (4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住宅、梯間、住宅(附屬停車空間))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0,總底價 1,400萬,保證金 280萬,坪單價 25.9萬/坪,流標
停拍,2024/4/23,停拍
法院筆錄 (8)
1.
本院於民國112年11月28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本件建物1樓停車處有供奉牌位,現況同前案(即據前案債權人稱本件標的為債務人及家屬自住使用),另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78-38地號為道路(社區透天前道路)。
2.
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 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3.
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112年12月20日園警分刑字第1120048923號函所載,經轄區派 出所警員訪查,本件標的址未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案件(據該函所附之查訪記錄表,鄰居表示 不清楚),再查96年8月以後刑案現場勘察資料,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可稽。
4.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 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 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 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定。
5.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6.
本件478-
7.
478-38地號使用分區為觀音(草漯地區)都市計畫(民國98年3月4日)之第二 種住宅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 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 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 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 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8.
拍賣之不動產如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 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觀音區 草新段 478-34地號
35.9 m2 × (1/1) × 34,900 元 - 336 萬元
= -210.8萬元
2.
桃園市 觀音區 草新段 478-38地號
230.3 m2 × (2/20) × 34,900 元 - 224 萬元
= -14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3
2拍 不點交
23.4 坪 / 132 萬
2024/5/23
1拍 不點交
4.4 坪 / 9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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