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現由第三人羅仲元承租使用中,租金15年65,000元,租期112年6月1日起至127 年5月31日止,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拍賣之228-1地號土地上另有保存登記建物204建號,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其占用土地 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該建物占用之土地不點交。
3.
本件拍賣之標的,其中228建號係未保存登記之建物,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 意。
4.
本件拍賣之標的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5.
本件拍賣之228-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之其 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 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六、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與同標之其他標的一併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