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育76888

彰化縣芳苑鄉芳街段125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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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3/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4
保證金:
24.8
總坪數:
97.6
坪單價:
1.3萬/坪
持分地坪:
97.6 坪
總現值:
96.8 萬
拍後增值:
-27.2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257地號,面積 980.6 m2,持分 1/8,52 萬
2.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253地號,面積 800.7 m2,持分 1/4,72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21,總底價 155萬,保證金 31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均有建物(三合院)坐落,部分為空地及雜林。 本件土地上建物及地上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 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 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 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 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 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3.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 事項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257地號
980.6 m2 × (1/8) × 3,000 元 - 52 萬元
= -15.2萬元
2.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253地號
800.7 m2 × (1/4) × 3,000 元 - 72 萬元
= -11.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1
1拍 點交
71.9 坪 / 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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