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現場履勘時,經會同債權人代理人、地政人員、鑑價人員到場,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陳稱:252地號位於新北市雙溪區新北西街40號建物東 方約175公尺處,土地上為雜木林,部分產業道路經過,另有一無牌水泥建 築物部分占用。據債權人土銀銀行查詢當地里長,稱該建物去年曾因買賣交易有鑑界,其僅坐落251地號,未占用252地號。該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 圍內,請投標人注意。
2.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本標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 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4.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共設定新臺幣325萬元,拍定後全部塗銷。